菲律宾延长电动汽车零关税至2028年

 

 

 

2024年5月16 日,菲律宾国家经济委员会(NEDA)理事会批准将目前第12号行政令涵盖的 34 个电池电动汽车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维持零关税,延长至2028 年。它还决定扩大减税物品清单,包括电动摩托车,电动自行车以及镍氢蓄能器,并将这些物品的零关税延长到 2028 年。第12号行政令的覆盖范围还包括其他类型的电动汽车,特别是电池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,电池,混合动力电动汽车(HEV)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(PHEV)吉普尼/公共汽车;以及HEV和PHEV汽车和卡车;以及适用于所有类型车辆的全散件组装电动车产品。这些产品进口维持零关税直至2028年。兼任菲律宾国家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副主席的巴利萨坎说:“第 12 号行政令旨在刺激菲律宾的电动汽车(EV)市场活力,支持向新兴技术的升级,减少运输系统对化石燃料的过度依赖,并减少道路运输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。通过鼓励消费者使用电动汽车,我们正在推广一种更清洁、更有韧性、更环保的交通方式。” (信息来源:NE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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